综合学院科研工作管理规定
为促进科研工作的开展,加强科研管理,系部制订下列管理规定,以充分调动教师从事科研的积极性,引导和鼓励教师参加科研工作。系部对教师的科研工作情况实行定量统计、考核,对表现突出的予以表彰和奖励。
一、指导思想
科研工作要充分发挥系部的学科优势,创造条件,不断促进科研队伍的成长和发展。系部每学期组织一期教师科研培训班,以提高教师理论认识水平,增强科研实践的自觉性和准确性。为了活跃学术气氛,系部有计划、有目的地组织“学术报告”讲座。
根据系部科研规划和各教研室科研计划,各教研室按时完成科研工作,各类科研项目一经批准立项,项目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力量实施。系部应积极支持,提供各种方便,确保科研计划按计划完成,并对科研内容经常检查、督促。
二、科研工作管理办法
(一)科研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
继续发挥科研以老带青的优良传统,加强科研教师队伍建设,增强教师科研意识,给教师创造条件提供学习机会与研究指导,提高科研基础能力。
(二)分级管理
省级、院级课题,精品课程,品牌课由系部科研领导小组、教研室主任、课程负责人分级进行管理;论文由以老带青的老教师进行把关审核。
(三)过程管理
科研领导小组定期对各教研室的科研工作进程进行检查。根据科研课题的研究过程,注重研究课题的前期管理、中期管理、后期管理和结题管理。
(四)科研工作的检查
科研课题负责人每月须汇报研究项目进展情况及阶级性研究成果,科研领导小组每月通报科研进展情况,予以表彰及通报批评。
三、科研、教研量化考核
1.教研室科研管理工作:
(1)教科研计划执行情况:未按计划执行,开展工作有偏差,扣0.5-2分。
(2)教研室学术活动情况:不按期举行科研活动,发现一次扣1分。
(3)教师订阅学术期刊情况:不订阅或少订,每人次扣1分。
2.品牌、特色专业或精品课程:系级(5分/个),院级(8分/个),省级
(12分/个),国家级(15分/个)。
3.班级学生在校级以上正式报刊(含校报)发稿情况:校级每篇加0.5分,
市级每篇加1分,省级2分,国家级3分;班主任在校报、校级刊物发表教育论文每篇个人加3分,在省市、国家级发表论文参照科研考核标准加分。
4.科研、教研成果
(1)科研立项
①国家级科研立项 第一主持人15分,第二主持人10分,参与人员5分
②省级科研立项 第一主持人10分,第二主持人8分,参与人员4分
③市级科研立项 第一主持人6分,第二主持人4分,参与人员3分
④院级科研立项 第一主持人4分,第二主持人3分,参与人员2分
⑤系级科研立项 第一主持人2分,第二主持人1分,参与人员0.5分
(2)科研成果
①国家级科研成果 一等奖30分,二等奖25分,三等奖20分,优秀奖15分。
②省级科研成果 一等奖15分,二等奖12分,三等奖10分,优秀奖8分。
③市级科研成果 一等奖8分,二等奖7分,三等奖6分,优秀奖5分。
④院级科研成果 一等奖6分,二等奖5分,三等奖4分,优秀奖3分。
(3)发表论文
①国家批准有正式刊号的刊物(核心刊物) 每篇15分
②国家批准有正式刊号的刊物(普通刊物) 每篇5-10分
③学院学报 每篇3分
(4)出版专著、教材
①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专著或合著 第一作者30分,第二作者25分
②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教材 主编15分,副主编10分,参编5分
③学院自编教材 主编8分,副主编6分,参编3分
(5)主持精品课或品牌专业建设完成的教师:系级每人6分,院级每人12
分,省级每人16分;参与人员分别是每人2分,4分,6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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