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师师德考核暂行办法


第一章 总则


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倡导优良工作作风、养成良好的教风,增强教师对学院办学理念、管理理念、育人理念认同,提高教师师德水平,现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学历经管部师德施办法。
第二条 教师师德考核是年度考核的一部分,要坚持客观公正,民主公开,实事求是的原则。


第二章 考核对象
第三条 参加师德考核的对象为被学校聘任为教师岗位的人员。


第三章 考核的内容和等次
第四条 师德考核以《教师职业道德考评细则》(附1)为评议的主要内容,开展评议工作。
第五条 在全员年度综合考核时,根据《教师职业道德考评细则》(附件1)对教师进行师德考评,填写《学历经管部教师职业道德情况考评表》(附件2),并评定等次。
第六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、良、合格、不合格。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:
优:考评90分以上
良:考评80——89分
合格:考评总分65-79分,本年度未出现师德问题,未发生教学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
不合格:考评总分64分以下,本年度出现教学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、在教学中出现违反学院的办学理念、育人理念、管理理念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或教师、学生对其师德反映强烈者。


第四章 考核方法和程序
第七条 师德考核和全员年度综合考核一起在年末进行。通过自评、学生评议、同行评议、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,实行平时与定期相结合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。
第八条 基本程序:
(一)被考核人在全员年度综合考核的同时,作出师德小结并如实填写在《学历经管部教师职业道德情况考评表》中(附件2);
(二)系里考评小组在组织学生、教师民主评议的基础上,对照《教师职业道德考评细则》(附件1)的内容对教师进行考评打分,并写出评语,同时将教师本年度师德表彰及问题处理意见填写在考评表中。
(三)系考核小组对学生、同行教师的评议意见进行审核,并提出考核等次。
(四)系将考核等次及意见反馈给被考核人,被考核人在考核表上签字。


第五章 考核结果的使用
第九条 教师师德年度考核是全员年度综合考核的组成部分,其结果是评先表彰、职务评聘、年度考核、提薪晋职、培训学习的重要依据。师德年度考核优良的教师参加上述考评选拔活动时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,其年度综合考核方能评为优秀。
第十条 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,该年度综合考核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;并取消年度单项先进评选资格;两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。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,视其违规情节按照管理权限,给予行政处分、待聘、解聘教师岗位、取消教师资格。


第六章 考核组织
第十一条 系教师职业道德考评领导小组,负责全系教师师德考核工作。(考核小组名单附后)


第七章 附则
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,由系办 负责解释。

附:考核小组名单:
组长:王永春、吕明凯、代晓光、
组员:李爱香、朱金山、徐丽丽、徐东华、赵相林、张永爱、候兆伦
聂 惠、张军成、刘艳丽、赵敏玲、巩晨静、邓俊叶、刘春华
胡凤玲、乔劲松、宋树文、陈莲花

 

 

综合学院
2008年3月

附件1:
教师职业道德考评细则


项目及分值

考评要点及分值

考评
得分

小计
得分

总分

一、办学理念、管理理念、育人理念的认同
(10分)

1.以培养合格人才、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,努力做好所肩负的工作,事业心、责任感强。(4分)

 

 

 

2.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,积极实施素质教育。(3分)

 

 

 

3.勇于推进教育创新,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。(3分)

 

 

 

二、爱岗敬业
(15分)

1.对教师职业有深厚感情,潜心本职工作,关心学校发展。(3分)

 

 

 

2.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应尽义务,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。(4分)

 

 

 

3.严格执行教学常规,认真落实教学各个环节,杜绝教学事故,努力提高教育质量。(4分)

 

 

 

4.认真履行教师聘约,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。(4分)

 

 

 

三、为人师表
(15分)

1.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诚实守信,言行一致,表里如一。(5分)

 

 

 

2.传播文明,宣传科学,崇尚真善美,拒绝色情、赌博、酗酒,抵制和批判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。(4分)

 

 

 

3.举止文明,衣着得体。(3分)

 

 

 

4.使用规范的职业用语,书写规范的教学用字。(3分)

 

 

 

四、严谨治学
(10分)

1具有优良学风,刻苦钻研业务,不断丰富科学文化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。(4分)

 

 

 

2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教改实践,改进教育教学方法,不断提高业务能力。(3分)

 

 

 

3.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,积极参加教育科研,恪守学术道德,不弄虚作假,不剽窃他人的学术、科研成果。(3分)

 

 

 

 

五、关爱学生
(15分)

1. 深入了解学生,全面关心学生,主动服务学生,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。(5分)

 

 

 

2. 尊重学生人格和尊严,公平对待每个学生,不讽刺、挖苦、歧视学生,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,不单纯以学科成绩评价学生。(5分)

 

 

 

3.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特点,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,用科学的方法引导学生成长和进步。(5分)

 

 

 

六、团结协作
(10分)

1.关心集体,顾全大局,谦虚谨慎,团结共事,维护集体荣誉。(4分)

 

 

 

2. 尊重同志,相互学习,相互帮助,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。(3分)

 

 

 

3. 尊重学生家长,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,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,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。(3分)

 

 

 

七、廉洁从教
(15分)

1. 依法执教,没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、政策的言行。(5分)

 

 

 

2.树立高尚情操,公正廉洁,不乱收费,不向学生和家长推销商品和课外书刊、教辅资料。(5分)

 

 

 

3. 不组织和参加有偿辅导,不向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。(5分)

 

 

 

八、与时俱进
(10分)

1.积极参加教师继续教育,不断学习新的教育思想和新的教育教学理论。(3分)

 

 

 

2. 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手段,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,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本领。(3分)

 

 

 

3. 树立终身学习理念,努力学习新知识,开拓新境界,不断提升工作和生命质量,促进专业发展。(4分)

 

 

 

附件2《教师职业道德情况考评表》

综合学院教师职业道德情况考评表


姓名

 

性别

 

出生年月

 

任 教学 科

 

专业技术
职务

 

工作单位

 

 




 

学 生评 议意 见

 

同 行评 议意 见

 

师 德表 彰情 况

 

师 德问 题情 况记 载

 

师 德问 题处 理结 果

 

评定等次

优秀

合格

不合格

 

 

 

本人签名

 

学院
意见